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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酒泉考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公告

2024/11/19 3.1k 阅读 294 点赞

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酒泉考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二、受理地点

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教育局综合服务窗口(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

三、有关要求

(一)考籍在酒泉市(准考证号前两位为“21”)的考生,完成所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到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教育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毕业申请相关材料。

(二)考生申请专科毕业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考生用证书顶替自考合格课程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证书(本人签字)2份,有红色合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此合格证。

(三)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同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考生用证书顶替自考合格课程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证书(本人签字)2份,有红色合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此合格证。

(四)《考生毕业申请表》由考生认真校对并签字确认,考生因核对确认信息有误导致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无法上网注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考生必须如实、完整的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考生提供的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缴费,毕业证审定费70元,请妥善保管收据。

(五)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规格:640*480像素,大于20kb小于40kb,照片保存格式为准考证号.jpg。

(六)申请毕业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毕业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事项请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ganseea.cn/)网站发布

的《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公告》。

(七)预计2025年3月底可发放初审合格考生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届时考生可到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考试科(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领取。

咨询电话: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考试科:0937-2600071

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事务服务窗口:0937-2776012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