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酒依法治市办〔2024〕10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从2024年6月开始,11月底结束,现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常态化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集中整治”“突击检查”“专项治理”代替日常监管,存在“一阵风”、治标不治本、形式主义等。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区分问题的性质、大小和危害程度,普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措施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严谨、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过激,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敷衍塞责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不履行告知义务,不问缘由不听辩解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法律生搬硬套,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说理式执法、“两轻一免”“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执法不严,执法人员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主动执法,造成所辖的行业领域问题频发、矛盾突出、积重难返。对历年案卷评查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或长期整改不到位以及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937-2614570
举报受理邮箱:jyjjqs@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9号酒泉市教育局51506室,邮编:73500。
三、其他事项
1.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2.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酒泉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