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年度酒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的通知》和《酒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酒泉市新苑学校范海燕等49名同志为酒泉市学科带头人,酒泉市肃州中学黄兴东等120名同志为酒泉市骨干教师,肃州区泉湖学区周艳等110名同志为酒泉市农村乡镇骨干教师(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期5天(双休日顺延),若有影响评选命名的情形,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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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