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酒泉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酒办发〔2022〕109号)措施清单及《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酒泉市级第一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酒泉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的还不牢固,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干部谈经济发展的多,谈环境保护的少,对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自满情绪,缺乏长远系统的思考,谈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就强调财力困难,谈到环保攻坚“硬骨头”就归咎历史欠账多,谈到环境空气质量就强调“天不帮忙”等自然因素影响。在走访市直部门和下沉各县(市、区)时,汇报成绩多,谈论问题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上热下冷”“上急下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常抓细抓小的韧劲不足,一些部门对绿色发展理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坚持不够,持之以恒抓产业优化升级、抓整改成效巩固、抓长效机制完善做的不够,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督察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错误认识,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生态立市”战略,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二是定期召开教育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始终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二、整改完成情况
我单位涉及整改任务第一项、第三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先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
二是加强教育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教育系统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把手”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人,将环保工作与本单位主要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检查中小学校校园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境况,指导中小学校创建绿色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师生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意识,确保教育系统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在学校层面,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科教学中都适时渗透环保教育的内容,特别是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中,任课教师把教科书中有关环境教育的内容与社会环境现实紧密结合,讲解环境污染危害,提高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站等载体,从多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宣传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每年的“植树节”、“世界地球日”、 “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科普教育活动,通过“同上一堂生态环保教育课”、主题展览、观看环境保护专题片、环保小报制作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深刻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保护环境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教育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15日,共5日。
联系电话:2660921
酒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