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21〕299号)整体安排,市教育局对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和《甘肃省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对本年度推荐上报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推荐贺 毓等240名同志申报评审中小学系列全省范围有效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谢朋德等382名同志申报评审中小学系列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有影响职称晋升的情形,可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937--2615700
附件:
1.2021年度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全省范围有效高级职称推荐名单(240人).xlsx
2.2021年度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推荐名单(382人).xlsx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