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示公告

酒泉市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拟享受录取照顾加分政策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公示

2021/06/08 5.1k 阅读 435 点赞

   根据《关于采集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特征信息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12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15号)、《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6号)等精神,为加强参加2021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确保相关加分和照顾政策执行和实施准确到位,现将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县(市、区)招生、公安户籍部门、扶贫部门审查公示的酒泉市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拟享受录取照顾加分等政策考生予以公示。

  对公示人员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1年6月8日—14日;受理单位: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考试科;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邮政编码:735000;受理电话:2600218 2600017。

    附件:

1. 2021年酒泉市参加普通高考拟享受录取照顾加分政策考生名单.xlsx

2. 2021年酒泉市普通高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名单.xlsx




  酒泉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