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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酒泉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结果的公示

2020/12/28 1.5w 阅读 215 点赞

酒泉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酒泉市中专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评审会议,共评审通过30名中小学教师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57名中职学校教师具备中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问题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十五楼  

邮政编码:735000

受理电话:2615700


附件:1.酒泉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名单

    2.酒泉市中专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名单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