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0〕40号)要求,经各中职学校自愿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审,拟推荐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金塔汽车维修中等专业学校、酒泉卫生学校、玉门石油机械中等专业学校、敦煌艺术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参加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遴选申报,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0年11月27日—12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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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