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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酒泉市2020年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0/09/27 1.5w 阅读 318 点赞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酒泉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的通知》(酒教办〔2020〕110号)精神,经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初评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依照《酒泉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暂行)》和《酒泉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暂行)》对申报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乡镇骨干教师申报材料严格评审,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命名刘春华等93名教师为酒泉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赵国承等154名教师为酒泉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李治双等50名教师为酒泉市农村乡镇骨干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自2020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反映,受理电话:2612061。

附件:     1. 2020年酒泉市学科带头人公示名单.xlsx

2. 2020年酒泉市骨干教师公示名单.xlsx

3. 2020年酒泉市农村乡镇骨干教师公示名单.xlsx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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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