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党〔2013〕20号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民办教育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落实情况检查有关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长沙市党员教育“十培双争”计划〉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长组通〔2013〕21号)要求,经研究,于近期对直属各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根据《“十培双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具体安排,完成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总体情况。
2、新党员培训情况
3、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载体等情况。
4、利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和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党员教育情况。
5、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师资、教材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情况。
二、检查安排
检查工作从2013年4月中旬开始,5月底结束。按照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随机访谈、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
各单位要对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总结落实《“十培双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成效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对于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专题报告。
各单位要分岗位和年龄层次抽取10名党员填写《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调查问卷》(附件2)(党员总数少于10名的单位可抽取5名)。
《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调查问卷》汇总情况、总结报告和创新做法、典型案例专题报告)请与4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市教育局组织处将对贯彻落实《“十培双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自查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抽查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检查《“十培双争”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推进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提供的数据案例要真实可靠,查出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人:曹 攀 84899730
附件:1、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2、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