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兴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1/07/05 1.5w 阅读 56 点赞 查看原文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737号)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兴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作为兴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现予以公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数据加载中...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