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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我市普查员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登记等工作。
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兴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人口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9-3223543、3620273
人口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子信箱:gzxytjj@sina.com
兴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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