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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经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拟上报兴义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
申请登记水域、滩涂位置: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村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国家所有
养殖方式: 大水面(水库放养)
养殖面积:2.986公顷
地理坐标及四至范围:
东至 南龙坝(东经104°57'40.41",北纬24°49'36.5")
西至 上湾村(东经104°57'31.3" ,北纬24°49' 38")
南至 上坝村(东经104°57'36.9" ,北纬24°49' 38")
北至 纳孔村(东经104°57'40.05" ,北纬24°49' 43")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859-3222753
地址:坪东西路36号。
邮箱:gzxy753@163.com
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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