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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部门公告

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18 8.1k 阅读 34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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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服务“三农”主业弱化。

整改措施:由兴义市供销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各基层社、直属企业具体负责,结合单位实际,聚焦供销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农产品流通、农资供应等主营业务。

整改成效:2024年3月27日我社已制定《兴义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方案》,谋划聚焦供销主责主业,协调对接相关部门,联系地方农特产品龙头企业、生产种植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特产品展销活动2次,建设1个农资配送中心,铺设6个农资配送网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问题二:村级示范社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李 琳同志带队,深入涉及的村级供销社了解运营情况,对无法正常营运的村级供销社做好说明,并申报注销;对能继续正常开展营运的村级社,由联系基层社领导做好指导,推动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整改成效:2024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市供销社分管领导李 琳同志带队分别到洛万乡平寨村、陇纳村、沧江乡沧江村、白碗窑镇戈多村、泥凼镇老寨村、南盘江镇未团村、木贾街道干沟村等7个村委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我社已建村级供销合作社营运情况。通过调研,本系统村级供销合作社除栗沧供销合作社和戈多供销合作社处于歇业停业的状态,陇纳供销合作社种植的油茶受生长期限和后期管护因素影响无收入外,其余的村级供销社合作社均处于正常营运的状态。经过和相关负责人商谈,栗沧和戈多供销合作社均表示正在积极探索发展新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发挥村级供销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问题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鄢 莉同志牵头,人秘股覃建刚、财会统计股吴  悦两位同志具体负责,完善制定市社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经费支出附党组会议纪要。今后,做到资金超过5000元的大额支出需报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

整改成效: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经费支出附党组会议纪要。做到资金超过5000元的大额支出需报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2021年4月、11月、12月购买办公用品、公务车维修等多笔大额支出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问题,经查账,有党组会议记录、发票及备案申请表等印证资料(备注:无2021年8月12日、9月18日、10月12日决定直属企业改革发展、支付项目建设费用等费用事项。)。

问题四:随意增加议题。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刘俊峰同志牵头,安排人秘股会前认真收集各位班子成员需要讨论的议题后发在市社班子工作群,会前不拟议题的一律不上会,除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外。

整改成效:2024年来,人秘股在会前均认真收集各位班子成员需要讨论的议题后发在市社班子工作群,同时做到不随意增加议题。

问题五:作风不实、敷衍应付。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李 琳同志牵头,市供销社分管联系领导鄢  莉同志及时通知并安排市供销大厦支部将支委会会议记录错误的内容进行更正,并对具体负责人和支部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下步工作中,加强对隶属各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工作台账。

整改成效:2024年3月18日,我社分管联系领导李琳同志已市供销大厦支部现为供销企业联合党支部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

问题六:行文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刘俊峰同志牵头,人秘股具体负责,对2019年以来会议纪要、发文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发文文号、文种和行文主体。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行文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行文管理办法,并附签发处理签按程序递交领导审核签发,同时做好发文登记。

整改成效:人秘股已制定《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稿起草审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

问题七:集体资金长期未收回。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李  琳、鄢  莉同志牵头,吕元权、唐孟益具体负责,积极对接桔山街道办、威舍政府协调解决支付占用土地补偿款或采取法律途径,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

整改成效:2024年5月7日,我社下发《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市供发〔2024〕3号)文件,对本系统社有资产产权和营运、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收益、资产评估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系统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同时,向市政府上报《关于马岭供销社酸枣分销店土地确权和完善用地手续的请示》(兴市供呈〔2024〕4号),向桔山街道办发送《关于请求帮助马岭供销社酸枣分销店土地划拨确权和完善用地手续的函》,着力解决集体资金长期未收回的问题。

问题八:长期拖欠债务。

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刘俊峰同志牵头,土产公司负责人唐孟益具体负责,积极筹措资金,若筹到资金就及时归还借款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若未筹到资金的情况下,及时与借款方协调。

整改成效:该借款是兴义市土产公司代黔西南州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借入,2021年7月归还本金10万元均为兴义市土产公司代为偿还,现黔西南州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房开商无可执行资金及资产,无法偿还借款,导致此款不能及时偿还,现房开商与借款方达成还款协议,目前,已按照还款协议执行。

问题九:对下级党支部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市社党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按照“三会一课”记录样式的十要素认真记录,并实时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不断提升“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三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禁“三会一课”走形式等问题,党组和总支部委员会要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各支部的常态化监督;四是由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总支部委员会牵头,制定“三会一课”培训计划,对供销系统隶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培训教育。

整改成效:我社已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3月18日,分管领导李琳同志已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由机关市社罗继豪同志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记录样式的十要素认真记录,并实时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不断提升“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禁“三会一课”走形式等问题,党组和总支部委员会要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各支部的常态化监督;由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总支部委员会牵头,制定“三会一课”培训计划,对供销系统隶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培训教育。

问题十: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市社党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发展党员制度》印发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黔组发〔2015〕6号《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和有关参考模板,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的有关思想汇报、谈话记录、会议记录和各种表格、志愿书、报告材料等时间逻辑关系;二是及时组织各支部委员召开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成效:我社已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发展党员制度》印发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黔组发[2015]6号《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和有关参考模板,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的有关思想汇报、谈话记录、会议记录和各种表格、志愿书、报告材料等时间逻辑关系;二是及时组织各支部委员召开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问题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走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从自身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印发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禁组织生活会走形式等问题,党组和总支部委员会要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各支部的常态化监督;三是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严禁以“建议”代替“批评”,批评要有“辣味”,要实事求是提出批评意见,严禁以谈学习心得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及支部书记年度的述职报告要认真查找问题,剖析题根源。

整改成效:一是我社研究制定了《中共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党建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印发给各党支部,要求其认真贯彻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禁组织生活会走形式等问题,党组和总支部委员会要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各支部的常态化监督;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严禁以“建议”代替“批评”,批评要有“辣味”,要实事求是提出批评意见,严禁以谈学习心得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及支部书记年度的述职报告要认真查找问题,剖析题根源;二是2024年3月18日市社主要负责人汪红胜同志已对有关负责同志开展约谈。

问题十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制定《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整改成效:2024年4月10日,市社党组会研究通过了《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兴市供党发〔2024〕9号),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考核内容。

问题十三: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识有偏差。

整改措施:由汪红胜对分管领导鄢 莉及具体工作人员黄 宏进行提醒谈话,并由人秘股制定文稿审核制度,加强文稿审核把关,层层压实责任。

整改成效:单位主要领导已于2024年4月7日对分管领导鄢 莉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人秘股已制定《兴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稿起草审签管理制度》。

问题十四:干部考核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规范干部考核程序,公开民主测评;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公示,并将市社班子成员纳入考勤管理。

整改成效:2023年度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已进行民主测评;已将领导班子成员纳入考勤管理,实行外出请假手;已于2024年1月10日对上下班未打卡也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十五:“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

整改成效:市社党组班子以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为契机,切实开展调研工作,结合调研实际,帮助市供销社联系社区(丰源、金桔、碧云、富兴等4个社区)每个社区解决5000元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用具设施。

问题十六: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述德述职述廉材料,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

整改成效:2024年3月19日、3月21日,单位主要负责人汪红胜同志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进一步完善个人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问题十七:常态化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结合市社系统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监督工作,并对监事会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对企业和基层社负责人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成效:兴义市供销社监事会已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不定期对各基层社、直属企业账务进行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9-3224737;电子邮箱:11248519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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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部门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