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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部门公告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7/28 1.8w 阅读 42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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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指示精神,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学高效地推进盘县至兴义铁路项目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2日,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909213274@qq.com。联系人:王启苇;联系电话:0859-3223530。


附件: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已于2020年8月全面开工建设,现土建工程已完成达97%,2024年10月盘兴铁路将开展铺轨工作,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现通告如下:

在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距离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距离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距离为15米。

四、其他地区距离为20米。

辖区内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凡破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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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