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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2/27 1.3w 阅读 335 点赞

  1月30日下午,菏泽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3号文件、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动员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荣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厅、市委、市政府部署,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法治菏泽、平安菏泽和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公安机关将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高荣国同志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清醒认识我市扫黑除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紧盯关键环节,向各类黑恶霸痞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公安机关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包括以下10种黑恶势力:
    菏泽公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菏泽市“扫黑办”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530-3332396,18963056609;
    邮寄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567号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子邮箱:2756499178@qq.com;
    微信公众号:菏泽扫黑除恶。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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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