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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发布禁飞通告!时间、区域→

2026/04/02 1.2w 阅读 130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4月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4月4日至4月7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4日12时起至4月7日24时止,我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其中在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除以上区域外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期间,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如下:申请人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并取得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必要时需同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及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交通、气象、海关、应急管理、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来源: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