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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介绍 | 医政学院

2025/06/16 8.9k 阅读 479 点赞



历史沿革


医政学院得名于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34年建校时即设有卫生行政管理科等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开国内之先河。1997年,学校恢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招生。2000年,学校成立公共事业管理系。2002年,成立医政学院。2000年,成立公共事业管理系。2002年7月,在社科部与公共事业管理系的基础上组建医政学院。

学院现拥有公共管理学系、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系、社会保障学系、应急管理学系以及南京医科大学全科医学研究中心、人口健康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等。CTTI高校智库百强——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江苏省健康研究院”(2016年),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老龄化社会研究基地”(2019年),首批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数智技术与健康治理实验室(2024年)挂靠在学院。


学科建设


学院是江苏省最早招收卫生事业管理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单位。现有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2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MPA)、健康政策与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拥有“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公共管理”、“十二五”期间校级重点学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十三五”期间校级重点学科“健康政策与管理”。“公共管理学”在2024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40%,医药类院校中全国第一方阵。社会科学总论学科在2024 ESI排名全球前1%。


教育教学


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505人,在校研究生242人。教师主编和参编8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省(部)级教学课题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项。拥有1个国家级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个省品牌专业。学生在各项评比中屡获殊荣,近百名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竞赛中获奖,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国赛二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复赛三等奖、“创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三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全国医药卫生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竞赛一等奖等。

医政学院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

暨迎新晚会

医政学院举办第七届健康政策与管理金陵论坛暨“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大讲堂”

医政学院承办国旗下的思政课:雷锋精神永相传


科学研究


学院多名教师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项目,获批2个省优秀创新研究团队。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项,国家级社科重点项目、省部级项目等百余项。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58篇,出版学术著作近20部。江苏省健康研究院成立以来,50余篇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被决策参考采用,其中2篇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3篇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获南京市政府领导批示,1篇受教育部通报表扬。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报刊及《新华日报》《群众》杂志发表理论文章40余篇。两次入选“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获评A等级。2020年,荣获江苏省工人先锋号单位。研究成果三次荣获“CTTI来源智库年度优秀成果奖”,获江苏省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江苏省智库研究“十佳成果”1项,苏省智库实践“十佳案例”2项,江苏省发展研究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

江苏省健康研究院揭牌暨健康发展高峰论坛


国际交流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医学院校建立了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学院与瑞典卡洛林斯卡医学院、美国约翰霍普斯金大学、南卡罗来纳大学、波士顿大学、加拿大西三一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等在有关专业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达成4+2联合培养协议(本科+硕士),与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达成3+2联合培养协议(本科+硕士),与加拿大西三一大学达成3+1+1联合培养协议(本科+硕士),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开设暑期访学项目。

医政学院与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达成3+2联合培养协议签字仪式


就业去向


学院重视培养学生的社会核心竞争力,在狠抓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学生人文素质、自主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96%以上,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为100%。毕业生多在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等岗位上就业。毕业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素质较高,理论基础扎实,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每年均有较高比例优秀学子到国内外一流高等学府升学深造。

医政学院举行欢送毕业生仪式

素材来源:医政学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