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列入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一、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考核目标,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无锡市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目标任务。根据省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今年我市重点开发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50个。具体目标任务以年初市政府下达给各市(县)、区政府的《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书》为准(详见附件2)。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开发街道(镇)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也可兼顾开发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及时援助。
三是明确招聘对象。2012年我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无锡籍生源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
四是开展调查摸底。各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需帮扶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将调查情况填入《无锡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调查情况表》(附件3),并将调查结果于7月27日前,报送给市人社局;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目前岗位的人员配备现状、开展服务和岗位需求等情况,确定今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类型及数量,将调查情况填入《2012年无锡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表》(附件4),并将调查结果于7月19日前,报送给市民政局。
五是统一工作安排。各市(县)、区人社、民政部门应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考试、录用上岗等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需要帮扶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及时帮扶。
六是落实福利待遇。对今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各市(县)、区应按照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其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市级财政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附件(下载):
1、《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
2、《2012年无锡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表》;
3、《无锡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调查情况表》;
4、《2012年无锡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 锡 市 民 政 局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