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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22/05/24 1.4w 阅读 253 点赞

【九教发〔2022〕56号】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年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11:4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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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5-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46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市直各学校,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022 年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


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 年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年综合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

二、考核方式

(一)综合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申报、实地考察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申报、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市教育局创文办根据四项考核内容,再综合加减分项目,折算出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二)单项考核

1.材料申报。由局创文办牵头组织实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季度评估,并进行季度单项通报。

2.实地考察。由局创文办牵头组织实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季度测评,并进行季度单项通报。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申报。由局未成办牵头组织实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季度评估,并进行季度单项通报。

4.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由局校安科、局创文办牵头组织实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季度评估,并进行季度单项通报。

(三)加减分项目

1.领导评价。年末,邀请局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打分(-2~+2分),取平均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局创文办)

2.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推荐人员到局创文办参与中心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每抽调1人加1分,计入季度实地考核成绩或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局人事科、局创文办)

3.宣传工作。根据相关责任单位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前五名加1分,第六至十名加0.5分;第十一名至十五名扣0.5分,第十六名至二十名且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扣1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总分。(局办公室、局创文办)

4.社区帮建。按照《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社区帮建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局校安科、局属事业单位)

5.日常督查。

(1)问题清单:对落实创文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绩效差;对推进创文工作过程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对已布置的创文任务,不作深入研究、未作周密部署,导致工作无进展、无起色;对实地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创文办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问题清单》,在收到问题清单一周内,相关责任单位须向市教育局创文办汇报整治措施及成效。

(2)整改通知单:下达问题清单一周后进行“回头看”,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不积极、工作仍无起色,市教育局创文办下达《整改通知单》,每下达一份整改通知单,扣相关责任单位0.5分,计入季度测评成绩。

市创文办下达提示函内容中涉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每一项,对相关责任单位扣0.5分,计入季度测评成绩(该季度未实施测评的,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相关责任单位要在一周内汇报整改措施及成效。

三、考核奖惩

(一)奖励措施

(1)综合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五位的相关责任单位,授予当年度“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优先推荐申报更高层级的文明校园并给予奖励,排名前三的相关责任单位奖励5万元,第四至第六名奖励2万元。

(2)单项考核。

材料申报:

①每季度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评估排名;

②季度排名第一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经验介绍。

实地考察:

①每季度测评排名前三位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②季度排名第一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经验介绍。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申报:

①每季度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评估排名;

②季度排名第一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经验介绍。

(3)其它。

局创文办通过日常督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发现相关责任单位中有工作特别积极、能力特别出众、成绩特别显著的干部,可根据其工作表现及本人意愿,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同意后,以市教育局创文办名义向其所在单位提出职务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的书面建议。

考核奖励经费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惩戒措施

(1)综合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85分的相关责任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三位且得分低于85分的相关责任单位,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约谈其党政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三位且得分低于85分的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的,当年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单项考核。

材料申报: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市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市教育局人事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实地考察:季度测评排名后五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全系统通报批评;季度排名末位且低于85分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市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低于85分的,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低于85分的,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市教育局人事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申报: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市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市教育局人事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其它

对创文工作中明显存在“怕、慢、假、庸、散”行为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经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以市教育局创文办名义向其所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豁免机制:凡触及上述条件的相关责任单位,有充分豁免理由的,可向市教育局创文办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决定。

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创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创文办补充、修改。


附件:1. 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细则

2. 九江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3. 九江市教育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 年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4. 九江市教育局2022年创文网上材料申报工作考核细则(另行印发)

5. 九江市教育局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材料申报工作考核细则(另行印发)



附件1:

九江市市直教育系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决战决胜工作方案》,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和实地考察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成果、提高成效,有效激励、推动常态”为宗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地考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运用问题清单、整改通知单两种督导方式,发挥督查考核的引导、激励和鞭策作用,全面提升市直教育系统实地创文工作水平。

二、督查考核对象

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

三、督查方式

(一)领导带队督查。局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现场发现、明示的问题,督查组现场作好记录、取证并于一周后进行“回头看”。

(二)定期督查。局创文办督查组每季度进行模拟测评并通报模拟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方式反馈,各学校在收到反馈的问题清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向局创文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含图片、文字)。根据模拟测评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排名,与年终创文考评挂钩。

(三)重点时段督查。在“国检”或“省检”前一段时期组织“冲刺”督查,对现场发现的对创文工作不在状态或上级检查时存在明显失分问题的进行记录;在上级检查中发生严重问题、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全市测评成绩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在市直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四)文明行为常态化督查。局创文办对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是否落实《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无违反“2022年九江文明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要求等情况进行文明行为督查。

(五)日常督查。

1.问题清单。对落实创文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绩效差;对推进创文工作过程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对已布置的创文任务,不作深入研究、未作周密部署,导致工作无进展、无起色;对实地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创文办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问题清单》,在收到问题清单一周内,相关责任单位须向市教育局创文办汇报整治措施及成效。

2.整改通知单。下达问题清单一周后进行“回头看”,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不积极、工作仍无起色,市教育局创文办下达《整改通知单》,每下达一份整改通知单,扣相关责任单位0.5分,计入季度测评成绩。市创文办下达提示函内容中涉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每一项,对相关责任单位扣0.5分,计入季度测评成绩(该季度未实施测评的,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相关责任单位要在一周内汇报整改措施及成效。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问题清单”、“整改通知单”反映的问题整治整改不及时、不充分;学校有公职人员多次违反《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将直接影响实地考核评分。取消其本年度文明校园向上推荐、申报资格。

(二)实地督查考核评分达90 分以上的单位,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评分低于85分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分处罚。

(三)对督查发现创文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阵地失守”的,追责单位主要责任人。

考核细则由局创文办实地督查组负责解释。








附件2:

九江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校园周边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强化《九江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工作职责为依据,以工作效能为准绳,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结果公开公示,接受各单位监督。

二、组织机构

在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创建办和九江市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对象

1.市直有关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

2.中心城区:浔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

3.有关学校。

四、考核方式

1.采取百分制。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实行月度考核。

2.实行综合考核。由市创建办、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实地督查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和督查,抽查和督查的情况纳入记分范围。

五、考核内容

市创文办印发的《关于印发文明创建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涉及的有关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内容。

六、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一)市直有关部门

考核项目

项目

编号

具体工作

总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

备 注

制度保障
(10分)

1

成立工作专班。

4分

查阅材料


2

制定工作方案。

4分

查阅材料


3

明确人员分工。

2分

查阅材料

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组织部署

(30分)

4

定期调度工作。

5分

查阅材料

每周调度一次

5

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5分

查阅材料

每季度一次培训

6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

10分

查阅材料

每周巡查校园周边

7

开展宣传发动。

10分

查阅材料

每月有活动。

工作实施(50分)

8

日常督导检查。

15分

实地、查阅材料

每周一次督查

9

及时处置教育部门、学校反映的问题

30分

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10

按计划对上月问题开展“回头看”。

5

实地、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整治效果(10分)

11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二)中心城区

考核项目

项目编号

具体工作

总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

备注

制度保障
(10分)

1

成立工作专班。

4分

查阅材料


2

制定工作方案。

4分

查阅材料


3

明确人员分工。

2分

查阅材料

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组织部署

(25分)

4

定期调度工作。

10分

查阅材料

每周调度一次

5

日常督导检查。

15分

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工作实施(60分)

6

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7

张贴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广告内容完整清晰

8

未出现市民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的现象。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9

没有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的现象。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10

没有乱扔杂物、非机动车乱放的现象。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11

没有躺卧公共座椅的现象。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工作反馈

(5分)

12

按要求将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及时报市创建办。

5分

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三)有关学校

考核项目

项目编号

具体工作

总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

备注

制度保障
(10分)

1

成立工作专班。

4分

查阅材料


2

制定工作方案。

4分

查阅材料


3

明确人员分工。

2分

查阅材料

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组织部署

(30分)

4

定期调度工作。

5分

查阅材料

每周调度一次

5

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5分

查阅材料

每季度一次培训

6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

10分

查阅材料

每周巡查校园周边

7

开展宣传发动。

10分

查阅材料

每月有活动。

工作实施(50分)

8

开展校园周边日常巡查。

15分

实地、查阅材料

每周一次督查

9

及时处置发现的隐患问题

20分

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10

及时报告无法解决的问题

10分

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11

按计划对上月问题开展“回头看”。

5

实地、查阅材料

每月一次督查

整治效果(10分)

12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0分

实地、查阅材料

发现一次扣1分。

七、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考核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2.各单位按照考核要求,每周、每月上报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书面情况,特别是各区要负责收集辖区学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一报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邮箱:jjjycwb@163.com。

3.收到校园周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工作提示函,要及时组织整治,于认领信息后的10日内报送整治情况。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材料上报邮箱:jjjycwb@163.com。

4.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从5月起在每月8日前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考核情况上报市创建办,再由市创建办转发给各区。

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创建办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核准情况属实的予以调整。

6.各区要参照本考核办法制定本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辖区学校、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排名。






附件3:

九江市教育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2 年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创文宣传工作,充分调动考核对象创建积极性,更好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

二、工作内容

新闻上稿(分值25 分)、社会宣传(分值25分)、公益广告宣传(分值25分)、问卷调查宣传(分值25分), 四项合计100分,计入季度考核总分。

以季度考核的总和平均,确定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

三、考核方式

(一)新闻上稿考核

1.每季度在市级主要媒体完成 10 条创文稿件的,得满分 25 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 1 条扣 2.5 分;该季度如在中央级主要媒体刊播1条创文外宣稿件,等同于当季在市级主要媒体10条创文发稿任务,得满分25分;该季度如在省级主要媒体刊播5条创文外宣稿件,等同于当季在市级主要 媒体10条创文发稿任务,得满分25分。

2.纳入考核的上稿媒体为:①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网,今日头条、腾讯、凤凰网中央媒体账号,江西日报、江西卫视及省级媒体账号;②市级主要媒体包括 “文明九江”微信公众号、九江文明网,九江日报社旗下《九江日报》《掌中九江》《九江新闻网》,九江市广播电视台 旗下《九江新闻》《九江新闻联播》《云上九江》。

各考核单位在当季度末上报发稿情况。

(邮箱:jjjycwb@163.com,样表见附件3-2-1)

(二)社会宣传考核

1.每季度按照要求开展创文活动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予以扣分。

2.纳入考核的创文活动为:①组织“文明有我大宣讲”。广泛组建各类“社区小喇叭”宣传队,开展《九江市民文明 手册》等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和行业创文知识宣传,成为居民家门口的“文明宣传站”;②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文明有我 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青春志愿迎省运 文明九江我先行”主题团日活动、“喜迎省运会 争当文明好少年”中小学主题班队会、“喜迎省运会,文明我先行”社区家长学校活动、“社区(村组)谈 文明礼仪板凳会”“和谐邻里情 文明我的城”社区文体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

各考核对象在当季度末上报活动发稿情况(邮箱:jjjycwb@163.com,样表见附件3-2-2)。

(三)公益广告宣传考核

1.公益广告宣传项目达 3 项的,得满分 25 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项扣8分;

2.公益广告宣传项目为:①策划制作创文短视频,并经市创文办宣传组审核通过;②刊播市创文办提供的各类创文短视频,刊播须1个月以上,播放渠道为电梯物联网、公共场所户外大屏、单位门头或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各部门的官方抖音平台;③设计制作发放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文宣传手册和各类创文宣传品,且须提前向市创文办报批设计方案。

各考核对象在当季度末上报公益广告宣传情况(邮箱: jjjycwb@163.com,发送不限于格式)。

(四)问卷调查宣传考核

每季度入户或在公共场所发放并填写有效问卷调查表1000份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00份扣2.5分。

各考核对象在当季度末上报问卷调查情况说明(邮箱: jjjycwb@163.com,发送不限于格式)。

四、考核奖惩

各市直学校创文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成绩,与各校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3-1. 2022年九江市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3-2. 关于“2022年创文宣传工作”各项考核内容报送的提示


















附件3-1

2022年九江市直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测评

单位

宣传

项目

分值

宣传要求及评分方法

完成

时间

责任

科室

责任人

备注

任务指标

指标说明

市

教

育

局

新

闻

上

稿

25

  1. 在市级主要媒体完成10条创文稿件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条扣2.5分;

  2. 在中央级主要媒体刊播1条创文外宣稿件,等同于当季在市级主要媒体10条创文发稿任务,得满分25分;

3.在省级主要媒体刊播5条创文外宣稿件,等同于当季在市级主要媒体10条创文发稿任务,得满分25分。

  1. 1.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网,今日头条、腾讯、凤凰网中央媒体账号,江西日报、江西卫视及省级媒体账号;

  2. 2.市级主要媒体包括 “文明九江”微信公众号、九江文明网,九江日报社旗下《九江日报》《掌中九江》《九江新闻网》,九江市广播电视台 旗下《九江新闻》《九江新闻联播》《云上九江》。

4-6月

7-9月

10-12月

办公室

创文办

未成办

各学校

刘志杰

汪保祥

孙学忠

学校负责人

每季度至少完成1条创文稿件及以上

社

会

宣

传

25

  1. 组织“文明有我大宣讲”。广泛组建各类“社区小喇叭”宣传队,开展《九江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和行业创文知识宣传,成为居民家门口的“文明宣传站”;

2.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文明有我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创文活动12场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场扣2分。


4-6月

基教科

未成办

机关党委

创文办

各学校

孙学忠

杨 勇

汪保祥

学校负责人

各校创文宣传工作“社会宣传”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3-1-1




  1.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喜迎省运会争当文明好少年”中小学主题班队会、“青春志愿迎省运文明九江我先行”主题团日活动、“喜迎省运会,文明我先行”社区家长学校活动。


7-9月



各校创文宣传工作“社会宣传”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3-1-1

市

教

育

局

社

会

宣

传

25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社区(村组)谈文明礼仪板凳会”“和谐邻里情文明我的城”社区文体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


10-12月



各校创文宣传工作“社会宣传”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3-1-1

公

益

广

告

25

1.策划制作创文短视频,并经宣传组审核通过;

2.刊播市创文办提供的各类创文短视频,刊播须1个月以上,播放渠道为电梯物联网、公共场所户外大屏、单位门头或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各部门的官方抖音平台;

3.设计制作发放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文宣传手册和各类创文宣传品,且须提前向市创文办报批设计方案。

公益广告宣传项目达3项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项扣8分。

4-6月

7-9月

10-12月

办公室

创文办

未成办

各学校

刘志杰

汪保祥

孙学忠

学校负责人

各校创文宣传工作“公益广告”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3-1-2

问卷

调查

25

每季度入户或在公共场所发放并填写有效问卷调查表。

发放并填写调查问卷1000份的,得满分2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00份扣2.5分。

4-6月

7-9月

10-12月

未成办创文办

各学校

孙学忠

汪保祥

学校负责人

(各校创文宣传工作“问卷调查”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3-1-3)

附件3-1-1

2022年市直学校创文宣传工作“社会宣传”具体任务清单

测评

单位

宣传

项目

分值

宣传要求及评分方法

完成

时间

责任人

任务指标

任务学校

社

会

宣

传

25

  1. 组织“文明有我大宣讲”,广泛组建各类“社区小喇叭”宣传队,开展《九江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和行业创文知识宣传,成为居民家门口的“文明宣传站”;

  1. 九江一中、九江同文中学、九江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实验中学、九江十一中、九江小学、九江市长虹小学、九江市实华学校、九江市湖滨幼儿园、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

4-6月

学校负责人

2、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文明有我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1. 九江三中、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九江科技中专、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特殊教育学校、九江市双峰小学、九江市中心幼儿园、九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1.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喜迎省运会争当文明好少年”中小学主题班队会

  1.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九江十一中、九江市双峰小学、九江市长虹小学、九江市实华学校、九江特殊教育学校

7-9月

2.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青春志愿迎省运文明九江我先行”主题团日活动;

  1. 九江一中、九江同文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实验中学

3.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喜迎省运会,文明我先行”社区家长学校活动。

  1. 九江三中、九江科技中专、九江小学、九江市中心幼儿园、九江市湖滨幼儿园、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九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健康”,开展“社区(村组)谈 文明礼仪板凳会”“和谐邻里情 文明我的城”社区文体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

  1. 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10-12月

附件3-1-2

2022年市直学校创文宣传工作“公益广告”具体任务清单

测评

单位

宣传

项目

分值

宣传要求及评分方法

完成

时间

责任人

任务指标

任务学校

市

教

育

局

公

益

广

告

25

1.策划制作创文短视频,并经宣传组审核通过。

九江一中、九江同文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市双峰小学、九江市湖滨幼儿园;

4-6月

学校负责人

九江三中、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小学、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九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7-9月

九江科技中专、九江实验中学、九江十一中、九江特殊教育学校、九江市长虹小学、九江市实华学校、九江市中心幼儿园;

10-12月

2.刊播市创文办提供的各类创文短视频,刊播须1个月以上,播放渠道为电梯物联网、公共场所户外大屏、单位门头或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各部门的官方抖音平台。

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4-6月

7-9月

10-12月

学校负责人

3.设计制作发放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文宣传手册和各类创文宣传品,且须提前向市创文办报批设计方案。

九江科技中专、九江实验中学、九江十一中、九江特殊教育学校、九江市长虹小学、九江市实华学校、九江市中心幼儿园;

4-6月

九江一中、九江同文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市双峰小学、九江市湖滨幼儿园;

7-9月

九江三中、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小学、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九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10-12月

附件3-1-3

2022年市直学校创文宣传工作“问卷调查”具体任务清单

测评

单位

宣传

项目

分值

宣传要求及评分方法

完成

时间

责任人

备注

任务指标

任务学校

25

每季度入户或在公共场所发放并填写有效问卷调查表。

九江三中、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小学、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九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4-6月

学校负责人

问卷调查内容由市局创文办、未成办提供,各学校印发

九江科技中专、九江实验中学、九江十一中、九江特殊教育学校、九江市长虹小学、九江市实华学校、九江市中心幼儿园;

7-9月

九江一中、九江同文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市双峰小学、九江市湖滨幼儿园;

10-12月



附件3-2

关于“2022年创文宣传工作”各项考核

内容报送的提示


一、报送内容

根据《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宣传工作考核细则》,报送的内容应体现新闻上稿、社会宣传、公益广告宣传、问卷调查宣传四项(模板见附件3-2-1至附件3-2-4,仅供参考)。

(一)新闻上稿

报送的媒体为市级及以上媒体(考核细则中已明确,不再赘述),其他微信、网站上推送的新闻无需报送。

(二)社会宣传

仅需报送纳入考核的创文活动,除此之外的无需报送,如防疫值班等,不符合报送内容的将剔除扣分。

(三)公益广告宣传

公益广告宣传考核须完成3项即为该项满分,报送时应对应说明。仅报送了已制作并审核的视频没有作说明,并不作为完成此项宣传任务的依据,仅可得9分。

(四)问卷调查宣传

由于此次普遍反映第一季度此项工作开始较晚,报送时仅需客观真实地说明并注明调查发放并填写有效问卷调查表份数即可。

(注:以上内容均可附佐证材料,如没有请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通报批评。)

二、报送时间

各季度停止收集材料为: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6月30日;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9月30日;第四季度(10月1日至12月15日)12月15日。

三、报送方式

以邮箱的形式报送(邮箱:jjjycwb@163.com),一个单位发送一封邮件即可(附件中可发送多个文件),以防漏接。四项内容如有一项报送不全的,视为该项零分。


附件:3-2-1. 考核对象新闻上稿情况报告表

3-2-2. 考核对象创文宣传活动情况报告表

3-2-3. 关于季度公益广告宣传情况说明

3-2-4. 关于季度问卷调查宣传情况说明






附件3-2-1

考核对象新闻上稿情况报告表

(2022年第x季度)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发稿时间

发稿媒体

标题、网址













附件3-2-2

考核对象创文宣传活动情况报告表

(2022年第x季度)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简要说明)











附件3-2-3

关于×季度公益广告宣传情况说明

(2022年第x季度)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电话:

一、策划制作创文短视频,并经宣传组审核通过

说明此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可附作品或已推送的新媒体平台链接及网页截图(如有)。

二、刊播市创文办提供的各类创文短视频,刊播须1个月以上,播放渠道为电梯物联网、公共场所户外大屏、单位门头或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各部门的官方抖音平台

说明此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可附例证(如有)。

三、设计制作发放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文宣传手册和各类创文宣传品,须提前向市创文办报批设计方案

说明此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可附作品图文、链接等(如有)。

(注:如有未完成的项,请如实填写并简短说明原因或存在的困难。)


附件3-2-4

关于×季度问卷调查宣传情况说明

(2022年第x季度)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电话:

报送以通过何种方式开展调查问卷,并注明该季度调查发放并填写有效问卷调查表份数(精确的份数,有多少份就写多少份),可附开展情况照片。情况说明字数200字即可。如因故未能进行入户问卷活动,请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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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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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