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1〕3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1:1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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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4-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39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九教发〔2021〕3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紧急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向市教育局报送各项紧急信息,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但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紧急信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事业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更易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紧急信息报送及时与否、准确与否、全面与否、权威与否,影响甚至会决定事件走向;稍有疏忽或延误,就会造成信息断流或者堵塞,影响上级部门及时有效决策,进而给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地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着力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发生紧急动态、突发事件,发现重大情况、重要线索第一时间报送,为上级部门实时了解、全面掌握情况和有效决策提供参考。
二、明确报送要求。各地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也必须向市教育局报送,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是明确报送范围。各地各学校要紧盯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师生中重大的思想动态、重大治安安全事件及重大灾情疫情等重要紧急情况,深入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具体报送范围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17〕53号)及附件《紧急信息报送范围(试行)》。二是严格报送时限。强化紧急信息首报意识和主动意识,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边核边报。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原九教发〔2017〕53号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限即日起废止,新的报送时限以本文件为准。)事发后2小时内未报,视为迟报;事发后3小时内未报,或其他渠道已报及媒体披露后再报的,视为瞒报。各地各校各单位的重要紧急信息务必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27773)、校安科(联系电话:8225238;应急值守电话:8377686)。三是加强现场报送。建立紧急事件现场联络员制度,现场联络员要与市教育局校安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不断提升紧急信息现场搜集和报送能力。四是确保信息质量。紧急信息首报要快速精练,一目了然,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造成的影响、处置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措施等。续报内容应要素齐全、表述准确,密切关注受伤人员救治、事件造成的影响、后续工作措施等有关情况,及时反馈上级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的紧急信息要客观真实、注意质量,避免格式、文字等出现纰漏。
三、严格落实责任。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等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是请示报告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急值守办公室(未设立应急值守办公室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办公室或负责安全稳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创新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和改进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1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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