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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2026/06/09 1.8w 阅读 433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经第9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为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区对74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分工作。

  根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结合我区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及管理现状,74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划分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详见《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汇总表》。

  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汇总表

12222_01

关于公布《大兴区补充划分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