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市教育局在705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工作会议。市教育局规划与法制处、高中教育处、市招生办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全市19所民办高中校长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情况,传达了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提出了落实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违规招生。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学校招收无学籍的学生就读。规范特长生教学行为,严禁将美术生等特长生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规范国际课程班招生,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国际课程,国际课程班招生须单独编班,计划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