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近日,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大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市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2014年,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第一期《大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市教育局指导各地区采取特教学校集中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三种安置方式,实现了残疾儿童入学率99%的目标,残疾儿童已经实现了全免费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对照近期国家颁布和实施的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和三类特教学标准,我市在学前、高中学段还存着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教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补短板、兜底线,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市教育局通过广泛的调研,深入的政策研究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二期提升计划。
计划要求,我市将依托大连盲聋学校建立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全市特殊教育工作。2020年前,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要尽力接收残疾幼儿入园接受早期康复教育服务。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执行统一标准,即8000元/生、年,对寄宿制学校按实际集中住宿学生情况,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5%。到2020年,所有中小学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国家、省建设标准。2020年底前,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部完成资源教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