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告公示

劳动仲裁文书公告

2022/12/14 1.9w 阅读 316 点赞

上饶云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本委受理黄凯诉你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争议一案(宜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303号)已办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且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拖欠的底薪58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7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该项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