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确认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41号)要求,现将2022年11月宜春市本级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33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0795-327280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795-3272598
1、贺铭驰,男,1967年12月出生,该同志于1991.5-2006.12在宜春汽运公司从事司机(特繁)。
2、朱卫凡,男,1967年12月出生,该同志于1991.8-2006.12在宜春汽运公司从事司机(特繁)。
3、叶作平,男,1966年1月出生,该同志于1992.10-1999.12及2005.9-2006.11在宜春一机厂从事电焊(有毒有害)。
4、彭海英,女,1977年11月出生,该同志于1993.12-1999.12及2004.7-2007.5在宜工从事电焊(有毒有害)。
5、张先锋,男,1967年11月出生,该同志于1984.1-1993.4在宜春工程机械厂从事炉前工、造型工(高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