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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