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武公交规〔2021〕55号公布 自2021年10月25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8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集中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武公交规〔2024〕46号)修订,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
为进一步提高次干道、支路利用率,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岸区惠济二路(建设大道至黄孝河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建设大道往黄孝河路方向)单向通行。
二、青山区本溪街(建设四路至建设三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建设四路往建设三路方向)单向通行。
三、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2日在交管局互联网网站公示,因业务调整,现将内容迁移至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