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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06/30 9.0k 阅读 53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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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拟面向本市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宜春学院)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文字功底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公务员4名,事业编制干部2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吃苦耐劳,廉洁自律,热爱组织工作,甘于奉献。

2、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报名时尽可能提供发表的文章或主笔拟草的文稿)。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4、在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工作的应登记公务员2年以上,在乡镇工作的应登记公务员4年以上。

5、事业编制干部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编办实名登记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6、连续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诚信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讨论研究跟班试用人选、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宜春日报、宜春新闻网、宜春传媒网、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以及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发布《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诚信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宜春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携带有关资料,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秘书科报名。  

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共安排3场考试。

(1)命题作文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18名(其中公务员岗位12名、事业编岗位6名)进入文字综合能力考试的人选。

(2)文字综合能力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命题作文考试成绩占50%、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12名(其中公务员岗位8名、事业编岗位4名)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1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9名(其中公务员岗位6名、事业编岗位3名)考察人选。

5、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体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然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讨论研究跟班试用人选。考察结束以后,秘书科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等情况报部务会研究,确定6名拟跟班试用人选。

8、试用与调入。拟跟班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空缺人员可以从考察未试用人员中依次递补。试用合格的事业编制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在适当时候按程序调任公务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到7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到市委组织部秘书科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秘书科报名(府前路市行政中心804室,电话:0795―3222515)。

3、所需资料:

  (1)《宜春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近年在中央、省、市三级杂志、媒体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调工作总体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2015年7月1日始;

诚信报名:2015年7月5日---7月15日;

资格审查:2015年7月16日---7月23日;

命题作文考试:2015年8月5日;

文字综合能力考试:2015年8月20日;

面试:2015年8月27日;

考察:2015年9月1日---9月7日;

体检:2015年9月11日;

试用:2015年9月---2016年3月;

调入:2016年4月。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考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秘书科负责解释。

附件:《宜春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