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济发改成本〔2026〕150号


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第二殡仪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仪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规定,经成本监审,现将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你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殡仪服务非基础项目。除以上5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外的其他殡仪服务均为非基础项目,由市级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

三、严格收费公示制度。你馆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等信息;销售丧葬用品的,还应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将丧葬用品的采购价、销售价同步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四、提升收费透明度。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你馆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列明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由用户自愿选择,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服务收费。双方应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并将经丧属签字确认的收费清单作为合同主要内容。该清单应载明所选服务项目、细项费用、总计费用等内容,并经录音录像流程确认。完成上述签约及确认程序后,方可收费并提供相应服务。相关录音录像应统一归为电子档案,留存不少于90天。

五、实行定期评估制度。你馆应每三年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范围包括成本变动、收费行为规范、服务流程落实、惠民政策执行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并形成评估报告,于评估年度7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明确殡仪馆有关殡葬收费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21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将根据评估结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及最高收费标准.docx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及最高收费标准

项目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备注

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车类型

保障型遗体接运车接运

从服务区域内指定地点(卫生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住宅等)接运遗体至殡仪馆。具体接运车型由丧属自主选择。

230元/具

不含途中增加指定地点

经济型遗体接运车接运

370元/具

特需型遗体接运车接运

600元/具

收敛、抬尸

服务区域范围内正常遗体的上门收敛装尸、抬尸,并提供尸袋。

70元/具·次

1.包括:正常遗体的上门收敛装尸、馆外参与抬尸、馆内抬尸以及提供尸袋。

2.无电梯地平面第3层及3层以上(含网点)以上加收50元/层;如丧属方直接参与搬抬的,不得加收该费用。

3.遗体接运流程以外的遗体搬抬服务不得单独收取费用。

遗体、车辆消毒


50元/具·车


遗体存放

组合冷藏柜

殡仪馆以低温冷藏方式保存遗体(一般不超过3日)。具体冷藏方式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制。

50元/日

连续24小时为一日。不足半日按半日计费,超过半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计费。

单人单体冷藏柜

100元/日

单人单间冷藏柜

200元/日

遗体告别

市殡仪馆

告别厅三厅、舜圆厅租用

殡仪馆提供的遗体吊唁服务,包含吊唁场地及音响、冷藏棺、绢花、花圈、专业引导、电子显示屏、及其它辅助告别设施等。以及对冷藏的正常遗体(一般不超过3日)基础的面部消毒、清洁、口眼闭合、发型服饰整理等服务。

450元/场次


告别厅二厅租用

1200元/场次


告别厅一厅租用

1600元/场次


市第二殡仪馆(高新馆区)

告别厅三类厅(莲花厅)租用

500元/场次


告别厅二类厅(明枢厅、明璇厅、明玑厅、明权厅)租用

1500元/场次


告别一类厅(玉衡厅、瑶光厅)租用

3500元/场次


市第二殡仪馆(莱芜馆区)

思亲堂租用

500元/场次


嬴宁厅租用

1200元/场次


嬴安厅租用

1800元/场次


遗体火化

平板火化炉

使用火化机对遗体或遗骸、残肢进行焚化。包含但不限于遗体入炉、骨灰拾捡、骨灰装盒(袋)、骨灰袋等服务。具体火化方式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制。

400元/具


拣灰火化炉

800元/具

骨灰寄存

保障型骨灰寄存

殡仪馆提供的骨灰暂存服务(一般不超过1年)。

60元/年

连续12个月为一年。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费,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费。

经济型骨灰寄存

120元/年

特需型骨灰寄存

350元/年

注:1.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你馆应按照非营利性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和承受能力,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上限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市殡仪馆、济南市第二殡仪馆的服务区域范围以市民政部门划定的区域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