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修订,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预案》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依据.

)《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修订过程

省上修订的《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下发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通过咨询专家、征求意见等方式,对《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内容完善。4月16日,向9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32个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函41份,目前共收到回复函36份,明确无意见的24份,提出意见和建议的12份,逾期未回复5个单位,视为无意见。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了两份《预案》(送审稿)。

三、框架结构调整及主要内容

)《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修订后的《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主要由8章组成:

第一章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区级以下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其他防汛抗洪指挥机构、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等内容。

第三章预防和预警:包括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响应衔接等内容。

第四章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五章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等内容。

第六章善后工作:包括救灾、防汛抗洪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评价与灾害调查评估等内容。

第七章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培训、预案演练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定义、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针对2021年修订印发的《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陇政办发〔2021〕62号),新修订的《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有以下调整变化:

1.更新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指导思想新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内容。编制依据新增《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上位预案依据。

2.调整组织指挥体系设置。将原双总指挥设置调整为总指挥加常务副总指挥模式,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水务的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调整为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市水务局局长、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4个调整为33个。

3.增设指挥部工作组设置。明确设立10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抢险技术组、群众生活保障及善后处置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社会治安组、新闻宣传组,每个工作组均明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职责。

4.扩充预防和预警内容体系。将原“预防预警”一章细化扩充为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响应衔接三部分。预防预警信息细分为气象水文信息、工程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三类。预防预警行动细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城市防涝预警、山洪灾害预警三类。新增预警响应衔接机制,明确部门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衔接关系、联合会商机制和预报预警评估制度。

5.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在原有水库洪水及险情、城市防洪、河流险段洪水、山洪灾害四类分级标准基础上,新增气象预警作为启动依据;四级响应对应暴雨橙色风险预警、三级响应对应暴雨红色风险预警、二级响应对应持续强降雨加暴雨红色预警。新增堰塞湖风险等级标准,四级响应对应中风险堰塞湖、三级响应对应高风险堰塞湖。

6.细化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应急响应章节新增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响应全流程。

7.调整应急保障体系结构。将原5类保障调整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四大类。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进一步细分为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防汛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学救援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9小类,每类明确责任主体和保障要求。新增宣传保障,分为日常宣传、应急宣传、舆情处置三部分,强化舆论引导工作。

8.补充完善名词术语。附则名词术语部分新增生命线工程、堰塞湖风险等级、紧急防汛期等术语定义。奖励与责任追究部分细化了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

)《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

针对2021年修订印发的《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陇政办发〔2021〕62号),新修订的《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有以下调整变化:

修订后的《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主要由8章组成:

第一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市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监测和信息报告:包括旱情监测、信息报告等内容。

第四章旱灾分级标准:包括四级(轻度)干旱灾害、三级(中度)干旱灾害、二级(严重)干旱灾害、一级(特大)干旱灾害等内容。

第五章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启动、响应发布、响应措施、响应结束等内容。

第六章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队伍保障等内容。

第七章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宣传和培训、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包括名词术语等内容。

1.更新编制依据。新增《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等上位依据,删除《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陇南市机构改革方案》等依据。

2.调整旱灾分级标准。旱灾等级名称由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调整为四级(轻度)、三级(中度)、二级(严重)、一级(特大)。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由4—8月调整为3—8月

3.调整组织指挥体系设置。将原双总指挥设置调整为总指挥加常务副总指挥模式,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增加武警陇南支队副参谋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调整为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市水务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4个精简优化为29个。

4.细化响应措施内容。应急供水措施在原有拉水送水基础上,新增打应急机井等应急供水手段。

5.调整成员单位构成。成员单位由34个精简为29个,删除市政府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陇南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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