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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尚金品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深公积金责限〔2026〕03-11254至11259号)的公告

2026/07/31 1.4w 阅读 376 点赞

  单位名称:尚金品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52840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伟江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六和路12号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肖菊华等6人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6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深公积金责限〔2026〕03-11254至11259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深公积金责限〔2026〕03-11254至11259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