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一名11岁的男孩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公路上骑行,结果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遭对向汽车碾压身亡。悲剧的背后引人深思,由于少年儿童危险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监护人疏于看管等因素,都可能让他们在出行时遇到致命危险。孩子们的骑行安全不容忽视,家长们赶紧跟着江阴警方牢记骑行小知识,守规则、遵秩序,一起正确骑行,享受健身快乐吧!
一、典型警情
1、8月15日,南京市一12岁的小朋友骑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
2、8月12日,苏州市12岁的王某某骑自行车撞到电动车,致使对方受伤。
3、8月10日,淮安市11岁的马某某在骑自行车逆行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发生剐蹭,造成1人受伤,2辆车受损。
4、8月4日,无锡市11岁的纪某某骑自行车与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相撞。
二、警情特点
1、发生时间:全天候均有发生。
2、涉警人员:喜欢骑行且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未成年人群体。
3、发生原因:一是“骑行热”吸引着未成年群体尝试新潮流、新运动方式;二是暑假期间,未成年群体有较高的出行自由度,大部分家长忙于工作,无法实时监督;三是家长们重视未成年人的日常运动,鼓励少坐多动,却忽视了安全教育;四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对道路交通危险的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未到法定年龄骑行现象突出。
三、警方提醒
1、出发前,三项准备勿忽视。首先,全面检查车辆,对自行车各部件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观察其是否灵敏可靠,性能是否良好;其次,随身携带工具,出发时,建议携带常用的修理工具,如扳手、钳子和各种易损坏的备用零件;最后,准备齐全装备,如安全头盔、骑行服、手套等。
2、骑行时,选择合适的地点。在骑行时,应选择有骑行道的广场或公园,在街道上骑车,务必走自行车道,严禁在车流中穿行,避免在人群中骑车。如果是初学者或长时间没有骑行过,应缩小目标,选择距离较短、地势较平坦的骑行路线,以减轻身体负担。
3、守规则,骑行年龄要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4、遵守秩序,确保安全再通行。骑行非机动车上路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若道路未设非机动车道,应靠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不可图一时之快而闯红灯。
5、多观察,远离大型车盲区。大型车辆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会出现一定的盲区,若此时处在这一区域,极易被碰到、卷入车底,发生碾压事故。
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监护人必须把好第一关,家长们务必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确保骑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