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质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坚持整治工作全覆盖,主要聚焦道路交通领域,集中整治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车管业务方面。重点整治车管业务中部分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与相关企业、人员存在利益输送,容易产生廉政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方面。重点整治考场建设不规范、车辆配备不达标、设施配备不到位、考试组织不严谨、考试过程监管不严格、违规降低考试标准、考试员及考场工作人员借考试之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三)道路隐患整治方面。重点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按照上级下发的事故多发点段开展实地排查,浮在面上等问题;对群众反映事故易发,安全出行存在隐患等不重视、处理不认真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未函告给职能部门整改,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未纳入整改计划,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推而不动,假治理等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整改不实,未按照国标及技术规范开展治理,或未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治理的,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 (四)执勤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执法检查走马观花、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对违法违规车辆及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或向特定人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不按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避重就轻;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索拿卡要;与违法违规客货运等运输企业搞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 (五)交通事故调查方面。重点整治事故处理不规范,事故认定不准确;亡人交通事故谎报、瞒报的问题;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办案单位违规出具虚假事故认定书的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借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三、征集方式 电话:0795-3235129 邮编:336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具署实名,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反映人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特此公告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2日
编辑:培 玉
校稿:钟 玲
审核:张 正
来源:警务督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