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电话卡交给他人
就能轻松“快钱”到账
真有这样的好事?
哥,带带我呗
注意!千万不要相信!
否则你可能会沦为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帮凶
10月11日,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下发涉诈线索,辖区十几个电话号码涉案。接到线索后,分局反诈中心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查,何某灿等十余人因提供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今年7月,长期游手好闲的何某灿在上网时看到有做“手机口”业务(即帮助他人拨打电话)赚钱的网络广告,虽然明知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习惯了好吃懒做又一心想要赚“快钱”的何某灿便有了铤而走险的想法,决定“干他一票”。
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尝到“甜头”的何某灿为了扩大自己的“商业版图”,便大肆在自己的交际圈内宣传提供电话卡帮助拨打电话可以赚钱的消息,并陆续组织自己一帮“狐朋狗友”何某湘、李某康、刘某钰等人收购胡某超等人提供的电话卡,在明知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情况下,仍在何某灿等人家中实施帮助拨打诈骗电话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已导致2名受害人被骗。目前何某灿等人已被依法处理。
凡是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规定,构成违法犯罪。
家长日常放在家中让学生使用的电话卡副卡与电话卡有同等作用,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严防在校学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虚拟账号(如QQ、微信等)及参与刷单、洗钱、引流等违法犯罪行为。
袁州
公安
素材|反诈中心
编辑|杨宇翔
审核|王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