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0月7日至12月8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含交警支队、袁州分局、经开分局、宜阳分局、明月山分局等)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信请寄: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A060号邮政信箱,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接访地点:宜春市公安局大门口信访室(工作日8:30—18:00);
接访电话:18160759753(工作日8:30—18:00);
电子邮箱:ycswxcz3@yichun.gov.cn;
联系信箱: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公安局等各公安系统办公场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
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