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上高县公安局正全力侦办深圳前海全民通金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及江西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晏某某、毛某、曹某某、王某某等九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查封、冻结房产、车辆、资金等资产若干。截至目前,尚有部分投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保证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挽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于2023年8月30日前到上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逾期不报案登记将会导致司法机关无法确认投资参与人的权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报案需提供的材料: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投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合同、收据,还款协议);3.投资支付本金、收取本金及利息的银行账户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
报案地点:上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楼213室
联系人:陈警官15770989011
孙警官15770539967
上高县公安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