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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百日行动】集中整治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宜春交警在行动

2022/09/15 6.3k 阅读 227 点赞

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遏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严厉整治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9月5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电动三、四轮车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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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车辆在第一次被交警查获暂扣后,车主应在7日内向交警提供车辆相关手续、书写承诺书,车主领回车辆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若再次被查获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扣留并进行车辆鉴定和相关处理。




电动三、四轮车 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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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驾驶人在接受交警处罚后领回车辆。




货运电动三轮车 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载货超高超宽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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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对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载货超高超宽超长的违法行为,宜春交警在第一时间进行劝导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对拒拒不改正的,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电动四轮车 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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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搭乘违规电动四轮,存在安全隐患,宜春交警在整治行动中,对乘车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此类车辆,同时对乘客超过4人(不含4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示:

驾乘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希望大家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也是对家人对社会应尽的一份责任,走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幸福宜春!



END



编辑:胡斌彪

校稿:钟    玲

审核:张    正

来源: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大队、四大队、铁骑大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