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所辖区居民裴某某反映,其于2016年11月26日在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一期62幢402室家门口捡拾收留了一名弃(婴)儿。该弃(婴)儿体貌特征为:男性,年龄至今约6岁,现起名为杨某某,身体无胎记等明显特征,捡拾时被一件淡绿色的布包着,里面穿着棉衣,胸中塞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由于我经济状况有限,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小孩,出生年月:2016.10.26,时间:上午7点58分”。望其生父母或其他知情人能够主动与我所民警联系。
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13915362899。
附:弃(婴)儿相片

弃(婴)儿随带物品相片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