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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