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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6/09/02 2.9k 阅读 472 点赞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建筑装饰、幕墙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装饰、幕墙市场秩序,加强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装饰、幕墙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现拟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的30家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见附件1)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企业现有的建筑装饰、幕墙资质,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考核资料

(一)《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幕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副本;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证书,现场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技术工人技工证书;上述主要人员社保证明;办公场所证明(购买或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照片);

(三)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近3年完成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备案手续),近3年税收完税证明;

(五)上述资料检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考核程序

本次动态考核分为资料报送、集中核查、企业整改、复查和出具结论四个阶段。

(一)资料报送阶段(9月21日至10月21日)。各企业严格对照资质标准,按要求上报书面考核资料,统一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附目录,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2003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10月22日至10月31日)。市住建局依据资质标准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得出合格与不合格核查结果,并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告。

(三)企业整改阶段(1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对照资质标准进行整改,并再次上报考核资料。

(四)复查和出具结论阶段(2027年2月1日至2月25日)。市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整改资料,做出动态核查最终结论,并在官网进行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应对照动态核查企业名单,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参加核查。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企业现有的各项资质,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核查资料。

(三)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无法联系且条件不达标的企业、逾期未提交核查资料的企业、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直接认定不合格;资料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认定不合格。对于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

(四)各企业现场提交资料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4)。


附件:1.西安市2026年度建筑装饰幕墙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2.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幕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秦丁堂 联系电话:6132895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