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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函

2024/01/02 3.3k 阅读 360 点赞

赣府厅字〔2023〕8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请示》(赣交财务字〔2023〕2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我省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按原政策执行。其他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拟定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相关收费政策的具体实施及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依法及时发布通告,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