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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宜昌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6/09/10 7.2k 阅读 274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26年6月30日至7月14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9月10日向宜昌市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王华通报督察报告,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小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徐中品,督察组有关人员,宜昌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宜昌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牢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立规之地”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攻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固体废物治理政治责任持续夯实。宜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实施《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宜昌市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统领,将源头减量、无害处置、循环利用的“无废”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治理全过程,积极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天坑溶洞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宜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前谋划部署天坑溶洞整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天坑溶洞环境隐患排查,着力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智能防控体系,强化天坑溶洞日常监管。

  宜昌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年9月9日,督察组交办的45件信访件,已办结35件。

  督察组通报了督察发现的问题。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县市区和部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个别地方片面追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履职尽责有短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市、县两级职能部门不统一,工作上下衔接不顺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执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均衡。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责任向下传导弱化。

  二是磷石膏问题整治仍需加强。少数企业磷石膏库防渗、截污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有渗滤液渗漏现象。落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要求不到位,少数企业2026年以来新产生磷石膏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磷石膏综合利用不规范,磷石膏回填项目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三是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风险。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垃圾填埋场隐患排查重视不够。全市24座垃圾填埋场未严格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分级评定。少数垃圾填埋场有渗滤液渗漏现象。

  四是危险废物管理不够到位。处置能力存在短板,仍主要依赖传统焚烧和填埋处置,高值化、定向化的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进度滞后。违法堆存处置仍有发生。

  五是建筑垃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多个重大交通在建工程,隧道掘进、桥梁桩基施工、场地平整开挖等环节产生的渣土数量大,随意倾倒、堆存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

  六是天坑溶洞污染整治还有漏洞。个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导致生活污水有溢流进入天坑的风险。个别天坑在完成整治后,仍存在被抛入生活垃圾现象。

  督察要求,宜昌市委、市政府要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攻坚举措,确保固体废物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隐患排查,推进“一场一策”治理,化解存量风险。加强工业固废监督管理,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格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和安全处置。加快磷石膏库“一库一策”整治,积极探索推进磷石膏消纳途径渠道,强化磷石膏存量消减和库(场)风险防控。

  督察强调,宜昌市委、市政府要根据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宜昌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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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