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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现场回购、报废回收点位公告

2026/09/13 1.8w 阅读 466 点赞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无人驾驶航空器现场回购、报废回收工作于2026年9月13日全面启动。现将平谷区无人驾驶航空器回购、报废点位予以公示:

  一、现场回购点位

  全区共设置3个现场回购点位。于9月13日起承接回购业务。点位信息:

平谷区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回购点位

爱回收无人机回收点位

序号

回收点位名称

点位地址

营业时间

1

北京平谷万达店

平谷区平谷大街37号万达广场地下一层

10:00-22:00

2

北京平谷华联商超

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22号楼华联购物中心地下一层

10:00-21:30

转转无人机回收点位

序号

回收点位名称

点位地址

营业时间

1

转转平谷万达广场店

平谷区平谷大街37号万达广场地下一层

10:00-22:00

  二、报废回收点位

  全区共设置17处回收点位,自9月13日起承接报废回收业务。点位信息:

街乡报废回收点统计表

回收街道

网点名称

回收街道网点地址

营业时间

夏各庄镇回收网点

夏各庄镇政府

9:00-16:00

峪口镇回收网点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镇政府综治中心

9:00-16:00

王辛庄镇政府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校园路20号

9:00-16:00

滨河派出所

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76号

9:00-16:00

平谷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

北京市府前西街30号

9:00-16:00

镇罗营镇回收网点

镇罗营东街5号

9:00-16:00

熊儿寨乡回收网点

熊儿寨东路16号

9:00-16:00

金海湖镇回收网点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南街111号

9:00-16:00

黄松峪乡回收网点

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黄松峪东街402号

9:00-16:00

大兴庄镇回收网点

大兴庄镇顺福街81号后楼二层

9:00-16:00

刘家店镇回收网点

刘家店镇银店大街1号

9:00-16:00

大华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

9:00-16:00

马坊回收网点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河街1号(126室)

9:00-16:00

马昌营回收网点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南定福东路201号(104)室

9:00-16:00

兴谷街道回收网点

平谷区兴谷街道平翔路18号

9:00-16:00

南独乐河镇回收网点

独乐河镇综治中心

9:00-16:00

山东庄镇回收网点

山东庄综治中心

9:00-16:00

  三、邮政寄递点

  全区设置24处邮政寄递点,自9月13日起承接报邮政寄递业务。点位信息:

平谷区无人机邮政寄递点

序号

所属街道

点位地址

办理时间

1

兴谷街道

平谷南街35号

9:00-16:30

2

滨河街道

文化南街43号

9:00-16:30

3

东高村镇

兴业路19号

9:00-16:30

4

平谷镇

西环南路1号楼1层101

9:00-16:30

5

兴谷街道

平谷南街35号

9:00-16:30

6

金海湖镇

北街207号

9:00-16:30

7

金海湖镇

靠山集大街20号

9:00-16:30

8

南独乐河镇

镇南大街2号

9:00-16:30

9

夏各庄镇

银河购物中心底商

9:00-16:30

10

黄松峪乡

黄松峪村

9:00-16:30

11

峪口镇

峪阳路33号

9:00-16:30

12

王辛庄镇

镇乐园路27号

9:00-16:30

13

大华山镇

后北宫村后北宫路99号

9:00-16:30

14

大华山镇

大华山大街142号

9:00-16:30

15

镇罗营镇

镇上营村东北

9:00-16:30

16

马昌营镇

南定福东路180号院14号楼

9:00-16:30

17

马坊镇

马坊镇西大街西路

9:00-16:30

18

马昌营镇

马昌营镇古槐路10号

9:00-16:30

19

刘家店镇

镇政府西朋信诚商贸公司西南角

9:00-16:30

20

熊耳寨乡

熊儿寨乡熊儿寨东路4号

9:00-16:30

21

渔阳镇

平谷镇旧城街16号

9:00-16:30

22

渔阳镇

平谷镇新平南路110号

9:00-16:30

23

兴谷街道

平谷镇新平北路1号院

9:00-16:30

24

山东庄镇

府前路11号

9:00-16:30

  四、重要提示

  1.请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前往点位办理现场回购、报废回收业务;委托他人办理业务,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现场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2.补贴款项发放至持有人名下的银行卡内。

  3.2026年5月1日至补贴激励政策实施前,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人已完成器具处置的,纳入补贴激励范围。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人可凭借备案记录、交易凭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原回收点位办理手续,领取对应补贴金额。

  平谷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