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 年黑龙江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和心理卫生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现向社会广泛遴选监测服务提供单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从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的需要出发,坚持“质量优秀、医疗安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及资质
为了保证服务可靠性和稳定性,代理机构需为本省授权的项目监测机构承担项目工作。监测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符合要求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必须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测的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眼科医师、技师或护士等专业人员,相应的外科医师、营养科医师及口腔医师若干名,负责视力检查、龋齿检查、肥胖、脊柱弯曲异常检查、心理卫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内容
2026年红岗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
在开展红岗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期间,对红岗区监测点的6所学校及2所幼儿园的学生监测表和调查表进行全部数据录入、一致性检验和质量控制,及时开展干预工作。
2.服务要求
所有工作需要在现场监测启动之日至2026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项目机构需提供开展相关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阐明工作场所、硬件、人员、预期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及管理办法等),开展工作期间需每周五前报送工作现况给委托方。服务方完成6所学校及2所幼儿园的项目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连同监测数据交由委托方确认同意并验收后,确定项目完成。
四、提供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遴选医疗机构申请表》。
3.负责开展相关监测项目工作方案。
4.相关监测工作人员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职称证等)。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
1.红岗区卫生健康局遴选出的项目机构经公示后无异议,与选定的项目机构7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委托服务期间为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服务方须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包括常见病监测的数据录入与干预工作)。
六、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9月23日。(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将不接收报名。
(二)报送方式: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卫健局204室。
附件: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遴选医疗机构申请表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