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天津市统计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杜国彬介绍天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统计局农村统计处处长李萍主持。
李萍: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出席四农普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主要介绍天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我们邀请到天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国彬同志为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我是市统计局农村统计处处长李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首先,请杜国彬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杜国彬: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是国之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务院成立了以刘国中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开展农业普查进行了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把农业普查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成立以王宝雨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在市统计局设立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宝雨副市长多次组织会议,研究推动四农普工作,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宣传引导,落实普查保障,高质量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农普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重点做了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领,筑牢普查工作规范根基。我们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普查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议事规则、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准备阶段、现场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等4个阶段13类项目74项工作。并对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操作流程和任务目标进行明确,实现普查工作制度化推进、清单化落实、节点化攻坚。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合力凝聚,构建全域统筹工作格局。农业普查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工作链条长,包括农林牧渔等多个行业,涉及土地、产量、收入等多项数据,绝非单一部门可以完成。我们始终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力量。在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建立部门常态化会商、常态化联动、成果共建共享的协同工作机制,履行数据共享、线索核查、行业摸排、政策支撑等成员职责。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统计牵头统筹、部门分工负责、各区联动落实、全域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做好试点工作、推动以试促干,积累全域推广实战经验。2026年1月至4月我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选定武清区大孟庄镇全镇范围内为国家综合试点,其他9个涉农区各选取1个乡镇(街道)的若干个村(涉农社区),自主开展综合试点工作。为了有效开展试点工作,我市下发了综合试点文件通知,制定了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保了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综合试点工作中优选高素质“两员”队伍,分级分类开展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全流程模拟实战,严抓数据质量管控,并注重问题收集与反馈。通过开展综合试点,验证了普查方案,理顺了工作机制,优化了技术手段,强化了农普宣传,检验了普查队伍,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是做好分层施教、加强培训赋能,锻造过硬普查工作队伍。普查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普查队伍的专业能力,直接决定普查工作质效。在每次重要阶段任务开展前,各级农普办都会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做到分层分类、精准施教、覆盖全员,全方位抓实普查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普查方案、指标含义、填报规范、入户技巧、数据审核、质量控制、保密要求等多项核心内容。市级集中培训,区级分层培训,各层级普查人员全覆盖。采取理论讲解、案例剖析、实操演练、答疑互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四农普业务培训有认知深度、有专业精度、有参与热度、有转化效度。截至目前,市级已累计开展培训5批次,培训超300人次;各涉农区已完成1万余名“两员”清查摸底业务培训。
五是坚持多维宣传,广泛动员,厚植普查工作群众基础。将宣传动员工作贯穿农业普查始终,分阶段细化任务分工。精心制作农业普查宣传片,印制张贴系列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宣传海报等。以我市第十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重要载体,把农业普查作为重点内容,现场设置农业普查条例、“十四五”时期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成就展板,以四农普为主题编排文艺节目,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利用统计新媒体矩阵,以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农普宣传科普,通过打造农普主题乡村公交车、向农户发送四农普短信等形式打通农普宣传“最后一公里”,持续扩大农业普查知晓度与覆盖面,凝聚全市关心、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的浓厚社会氛围。
当前,农业普查工作已进入全面开展的关键阶段。下一步,市农普办将持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广泛进行动员宣传,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切实把普查成果转化为服务我市“三农”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天津统计力量。
谢谢大家!
李萍:感谢杜国彬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1.天津日报记者:我们知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请问开展四农普对推动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有什么意义?谢谢。
杜国彬: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踏上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一项重大普查;也是“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十五五”规划起步开局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普查。开展好这次农业普查,对于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普查将汇聚天津最全面、最系统、最权威的“三农”基础数据,是新时代津沽乡村最完整的全景数据库、治理底数册。普查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为宏观科学决策、农业现代化转型、和美乡村建设、社会公开共享做好服务。
一是服务宏观科学决策。农普成果可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能够系统分析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耕地资源禀赋、经营主体培育、乡村人才结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精准研判都市农业发展趋势。能够有力服务粮食安全和都市农业保供大局。为我市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种养结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二是助力农业现代化转型。本次普查将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产业融合等数据。通过这些数据,能够精准识别我市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短板。靶向推进设施农业提质、种业产业振兴、智能农机推广、数字养殖优化、农文旅融合升级,助力天津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撑和美乡村建设。本次普查能够立足我市“大城市、小农业”特点,全面摸清乡村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等情况,精准掌握乡村建设薄弱环节。为科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公共服务下沉、人居环境整治等做好数据支撑。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全域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助力天津建设和美乡村样板。
四是利于服务社会需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后续我们将有序发布全市农业普查公报、统计解读、数据分析成果,面向社会、市场主体、科研机构提供权威宏观数据服务,让社会读懂天津三农发展、看清乡村振兴成效。真正把大国普查底数,转化为天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治理效能和民生福祉。同时在数据处理和发布时,严格保护个体隐私,实现数据安全、数据公开、数据赋能有机统一。
2.科技日报记者:与上次三农普相比,这次普查有什么新变化和创新?
杜国彬: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严格遵循新修订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要求。本次普查立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形势,在延续前三次普查成熟经验、核心框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聚焦新时代“三农”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问题,实现全方位优化升级,兼具传承性与创新性。
一是普查内容迭代升级。本次普查在全面摸清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基本家底的基础上,主动对标农业强国建设部署,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产业融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调查内容,精准捕捉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乡村治理新成效、农村发展新变化,全面、客观、系统呈现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整体进程,为天津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科学施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二是普查方法优化革新。本次普查优化调查组织模式,创新实行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长表详查与短表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分类设置调查指标、分层开展数据采集,既保障基础数据全覆盖、无遗漏,又有效精简基层填报任务、减少重复工作,切实减轻镇村两级普查负担,大幅提升普查整体质效,实现数据精准度与工作高效度双向统一。
三是普查手段数字赋能。本次普查深度融入数字技术,构建智能化普查工作体系,全面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人工智能核验、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精准核定农作物种植面积、设施农业布局、土地利用现状等核心数据,以科技手段规避人工误差,破解传统普查难点堵点,全面提升农业普查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是普查数据共治共享。本次普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广泛归集运用各行业行政记录数据,推动数据互联互通、交叉核验。同步搭建农业普查数据 “一张图” 服务平台,健全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共享机制,严格守护数据安全、保护普查对象隐私,推动普查成果深度应用于农业规划、乡村治理、政策制定,真正实现普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此外,三农普时执行的是旧版普查条例,四农普执行的是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在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完善农业普查基础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与资料管理、强化为基层减负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3.津云记者: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是怎样的?当前我市四农普工作处于什么阶段?
李萍: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整体划分为准备阶段、现场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四个阶段,各阶段有序衔接、层层推进。
第一,准备阶段(2025—2026年)。准备阶段是普查工作的基础。重点任务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工作,落实经费物资保障。同步选聘、培训普查员与指导员,组织遥感测量,开展清查摸底,多渠道开展普查宣传,讲解普查保密规定,消除群众顾虑,为现场登记筑牢组织、人员、普查名录和社会氛围基础。
第二,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登记阶段是普查实施的核心环节,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普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庭院、经营主体场所,实地开展入户登记、采集信息、移动端上报,对登记过程中新发现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情况进行查遗补漏,市区两级农业普查办公室随机抽选普查小区开展数据核查,组织开展数据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三,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届时,农普办将组织全市范围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通过对事后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按照有关规定,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我市的主要数据将在国家公报发布之后发布。
第四,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2029年)。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农业普查相关数据库,有序发布普查汇总数据,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普查资料信息。整理编纂普查资料,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深度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围绕粮食安全、现代都市农业、和美乡村建设、城乡融合等开展课题研究,将普查成果转化为政策支撑,以精准数据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当前我市四农普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的清查摸底环节。在收集部门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料,合并生成清查底册基础上,按照“有户(单位)就查”和“有地(设施)就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开展过程中同步进行查遗补漏和数据审核。最后,抽取部分普查小区开展数据核查与评估,对清查数据逐级验收。全市清查摸底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4.田原记者:我市农业普查在确保数据质量上有什么要求和安排?谢谢。
李萍: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我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在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我市涉农区域涵盖山地丘陵、堆积平原、海岸潮间带等多种地貌,兼具都市近郊农业、平原规模农业、山区特色农业等多元形态。经营主体类型多、地块零散、业态更新快、城乡交叉复杂,给普查全覆盖、数据精准性带来较大挑战。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质量管控体系,坚决守住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
在组织统筹层面,我市全面构建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组织架构。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力量,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线索核查、行业摸排、政策支撑等职责,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体系。建立常态化会商、常态化联动、成果共建共享的协同工作机制。
在队伍保障层面,严格择优选聘政治过硬、责任心强、熟悉乡情村情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针对天津都市农业新业态多、指标专业度高的特点,开展分层级精准化实操培训。重点强化设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乡村新业态填报规范培训,全面提升一线普查业务能力。
在质量管控层面,全市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建立健全全流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各方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将按照农业普查方案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核查和验收,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市区两级农普办会分别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在内容方法层面,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采用现场核查、数据审核和验收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两员”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核查和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评估与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5.唐心怡记者: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个人或企业信息会不会被泄露?不少普查对象非常关心普查数据用途和隐私安全,担心会不会作为征税和奖惩的依据。
李萍: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有关规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就农业普查有关问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提供农业普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农业普查资料。普查对象应当配合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农业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6年12月31日24时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从2027年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通过入户访问等方式,进行现场登记。请登记对象做好如下准备:农户提前准备好居民户口簿等证件,土地承包经营相关资料,并梳理全家2026年的农业生产、生活等情况;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与农业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资料,并梳理2026年的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等相关情况。在清查摸底阶段选择自主填报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请按照自主填报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填写和上报。
数据安全是广大普查对象最关切、最关心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在普查宣传、入户登记全过程重点澄清、重点释疑、重点保障的关键环节。在这里,我向广大普查对象作出明确、郑重说明。农业普查采集的所有个体资料、个案信息、农户经营数据、主体填报数据,严格实行保密管理,仅用于宏观汇总、国情国力分析、三农形势研判。严禁用于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绩效考核、税费征收、行政处罚、资格认定、补贴核定等用途。任何单位不得以普查原始数据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追责、处罚、调税、增减补贴。
李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杜国彬同志的出席。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