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931号

2026/09/28 1.9w 阅读 350 点赞

1、因张丹丹保管不善,将黑(2022)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7820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丹丹

2、因孙权保管不善,将黑(2019)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37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声明人:孙磊

3、因谭皓保管不善,将2015005514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谭皓

4、因他项权利证明: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439号(抵押人:杨桂芹,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向阳支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向阳支行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