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224730: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15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30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