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效落地实施,依法明确部门责任,我局起草了宜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5月6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ychbjdqk@163.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宜阳大厦西座1502 邮政编码33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