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办理;普通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从属事项)。
适用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提交材料及信息共享方式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注:*材料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获取(涉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数据共享方式按照本实施方案正文有关规定执行);Δ材料可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共享获取。以上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
办理网址:https://wxxcx.zwfw.gxzf.gov.cn/jmopen1/webapp/html5/yjs/index.html#/
具体办理流程见下图:


现场办理
梧州市各县(市、区)均设有办理窗口,具体地址和咨询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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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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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10号窗口 |
0774-2692199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工作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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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28号藤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
0774-7291950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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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政务服务中心门楼二楼社会事务服务区交通运输局6号窗口 |
0774—8223219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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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蒙山县湄江南路东58号蒙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交通局窗口 |
0774-6282239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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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 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1楼交通运输局窗口(17、18号窗口) |
0774-2030980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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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长洲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8、9号交通窗口 |
0774-3844299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不分夏季、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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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
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2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号龙圩区交通运输局窗口 |
0774-2466103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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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